京外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辆报废解体残值计价执行标准确定
京外中央和国家机关
车辆报废解体残值计价执行标准确定
经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与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共同协商,根据全国经济发展情况,确定了京外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辆报废解体残值计价标准。
1、价格数据采集依据:根据“我的钢铁”网站发布的七个城市报废汽车拆解价格行情公布的统料废钢数据,进行综合平均后的所得价格。
2、计重标准:车辆重量依据报废车辆《机动车产权登记证书》登记的总质量为准进行核算。
3、调整周期:6个月,即自2019年7月1日开始,每年的1月1日和7月1日各调整一次。
4、价格标准:充分考虑地域、车况等因素,对接收车辆的解体残值按照718元/吨的标准执行。
5、规范服务:批准承接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辆报废的企业,签订三方服务合同,并发放网络登录密码,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专业培训,规范履行服务合同。
责任编辑:资产公司管理员